为推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管理进一步落实“三赋予”要求,做好2023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工作,6月20日,自治区民宗委组织14个市民宗委(局)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共二十余人集中参加了国家民委开展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管理落实“三赋予”要求线上培训。
培训会上,国家民委有关部门领导对2023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着重强调了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把准资金使用方向以及进一步落实“三赋予”的有关要求。同时,介绍了有关边境旅游提质增效、边境“四个共同”长廊建设近期工作情况。
会议主要从三个方面强调了如何落实“三赋予”要求,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政策依据、使用范围、管理原则、资金全流程管理规定等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分享了其他地区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成功案例和存在问题。一是做好项目储备工作。要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和民族工作重点任务,谋划好各类项目,并按照乡申报、县审核要求,规范项目入库程序,完善入库项目内容,杜绝录入负面清单的项目。二是规范项目实施管理。要持续规范招标采购、合同签订、项目监理、竣工验收、公告公示等流程,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升项目建设质量。要落实好项目建设进度通报制度,对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的县要进行约谈。要建立完善项目监管机制,做好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填报和数据更新工作,2024年项目,应在6月底前全部录入,每两个月要更新项目实施进度、资金支出进度等信息。三是强化资金使用效益。要全面落实绩效考核机制,各县要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要紧盯绩效目标这个“指挥棒”,在规定时间节点实施好项目。要按照规定和合同及时拨付资金,强化资金预算管理。
此次线上培训,主要围绕国家民委政务信息报送管理系统(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使用操作规程,进行了细致深入的讲解和指导。自治区民宗委经济发展处对各市在实操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答疑解惑。
通过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培训会议,参会人员更加全面了解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政策和管理要求,进一步熟悉掌握了项目申报、实施、监管等具体操作流程。同时,会议还加强了我区各市的经验交流。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