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下午,金城江区召开2021年区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暨区民族工作委员会会议,研究部署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全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肯定了近年来金城江区民族工作取得的成效,审议通过了《金城江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关于调整充实金城江区民族工作委员会委员和明确委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和《河池市金城江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评审命名管理办法(试行)》。
会议要求全区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争取三年内创建成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五年内达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标准,同期创建一批其他类型示范区示范单位,培育选树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建立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更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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