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下午,平南县召开全县民族工作会议暨平南县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动员大会。县四家班子领导、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县直、中区市直驻平南单位主要负责人、民族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共231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平南县启动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视察广西时关于民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集中体现。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准确把握新时代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按照中央、全区和贵港市民族工作会议部署,紧紧抓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扎实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在巩固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稳定上进一步彰显新担当。
会议指出,要聚焦重点,抓纲带目,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在改革发展中强化民族团结进步的支撑,坚持以全域旅游规划为统领,大力挖掘少数民族聚居区精品景区景点,将旅游业打造成各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新引擎新动力。要在民生改善中夯实民族团结基础,着力解决好民生问题,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大教育、医疗投入。要在民族文化的传承中凝聚民族团结进步的正能量。要在和谐建设中保持民族团结进步的定力,坚定不移地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及时消除影响民族团结进步的各种不和谐因素,营造各族群众人人讲团结、人人求进步的良好氛围。要在群众工作中筑牢民族团结进步的堡垒,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难点问题书记一线办”等活动,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群众工作有机结合,筑牢民族团结进步群众根基。
会议强调,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全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要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要强化宣传教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夯实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开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栏,以法律法规宣传月、民族传统节庆为契机,广泛开展以民族团结进步为主题的群众性文体活动。要抓住机制配套保障,构建统战部门具体协调组织,各级各部门形成联动、共建、共创机制。要落实经费保障机制,财政部门要设立创建专项经费预算。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会议要求,创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分两步走:今年启动,利用1年时间,到2022年成功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在此基础上,再用1-2年时间,达到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标准。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影响深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心连心、手牵手、肩并肩,说干就干,干就更好,凝心聚力,团结奋进,推动全县各民族为加快实现平南建成珠江—西江经济带产城融合发展的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生态滨江城市而共同奋斗。
会议还对获得贵港市第二批、平南县第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代表进行了授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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