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林市印发《玉林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3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由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工作时间安排、保障措施四个方面组成,明确分五个阶段推进,确保争取2023年顺利通过国家民委的验收并获肯定,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实施方案》明确了玉林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测评指标责任清单,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把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引导全市各族群众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持续提升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加快建成“四强两区一美”两湾先行试验区凝聚磅礴力量的总体要求以及13项重点工作任务,为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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