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州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做实“四项工作”,抓好“三张名片”, 着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奋力争创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一是举办培训班。对江州区新任自然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小组长开展宗教工作与宗教政策法规专题培训,对江州区新提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课程,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明确和把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思路、政策和方法,激发各族干部群众全民参与创建,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推动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是开展主题活动。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开展以“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为主题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在石景林街道丽金社区开展文艺表演、游园活动、品尝美食、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趣味活动;在太平古城举办为期一个月的民族舞蹈、小品、民歌山歌传唱等文艺作品展演;在江州区第一小学举行江州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暨民族文化进校园活动启动仪式;在罗白乡枯隆村专场举行,各个村屯文艺队上台表演,过程中,还进行民族宗教知识和党史知识抢答;在乡村振兴示范点、火车站广场等,举行非物质文化遗产拍摄,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线上线下进行展示活动,有效促进民族文化传承和发展。在城区主要路口悬挂张贴横幅标语80多条,利用LED电子屏幕滚动播放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等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
三是抓示范带动树典型。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乡村风貌提升、精神文明建设等结合起来打造示范,同时,把荣获全国、自治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作为学习范例和实践参照。如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江州区第一小学开展 “八个一”活动、“五朵金花”工程;在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石景林街道丽金社区,依托网格管理,推行“民事诊所”工作机制,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提升基层民族事务治理,构建和谐邻里关系。发挥示范典型作用,成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样板。通过打造示范点,激励有条件的单位、村屯结合乡村振兴加大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力度。2021年,江州区税务局、民族宗教服务中心、石景林街道、太平街道壶兴社区、罗白乡枯隆村、民族中学等6个单位荣获崇左市命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成功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石景林街道荣获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街道,形成一批具有特色亮点的示范典型。通过树立典型,不断凝聚江州区各族干部群众建设美丽江州的强大正能量。
四是打造“同心文化载体”。在城区活动广场、乡镇社区、学校等地设置民族团结进步公益广告和大型宣传牌。在江州区一小、江南街道那渠屯打造民族文化长廊,在丽江广场、太平古城打造同心文化广场等一批“同心文化载体”。通过搭建平台,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
五是抓好“创建+乡村振兴”名片。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抓手,扎实推进巩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利用上级下达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共357万元,帮助群众建设篮球场、民族文化舞台、文化长廊以及产业道路,惠及5个乡镇(街道)7个村11个屯,受益群众1888户7070人。以特色民居、优良环境、特色产业、传统文化和民族团结“五位一体”培育民族特色村寨,新和镇卜花村卜花屯被自治区命名为“广西民族特色村寨”。
六是抓好“创建+平安建设”名片。以平安江州建设为抓手,强化县、乡、村三级宗教事务管理网络和宗教工作责任制。深化基层宗教事务治理,全面开展宗教专项整治,宗教事务管理有效提升。
七是抓好“创建+精神文明”名片。以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放到自治区文明城市创建当中谋划,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与文明城市“双创”交融、成效叠加。深入开展“文明家庭”“文明单位”“最美家庭”评选工作,引导各族群众做创建文明城市的参与者、践行者和传播者,有效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交融共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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