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让民族团结之花在革命老区绚丽绽放,今年以来,东兰紧扣“1+1+2+10+N”工作思路积极创建2022年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一、明确一个活动主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东兰县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及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为主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促进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努力在巩固发展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上彰显东兰新担当。
二、成立一个领导机构,高位推动创建工作
成立领导机构,配齐配强人员。2022年1月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县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主抓创建工作),其他县委常委及人大、政协分管联系民族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县直各单位主要领导及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为成员。组建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了6名工作人员。安排了办公场所并于1月正式挂牌运行。召开系列会议,扎实推进工作。先后召开了全县民族工作会议暨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动员大会和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对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压实主体责任。经费纳入预算,全力保障创建。2022年1月县财政预拨了创建工作经费10万元,确保创建办正常启动及有效运行。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按照国家民委新印发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县测评指标》(西部地区),制定了《东兰县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及实施步骤,为有序推动创建各项工作奠定基础。
三、依托红色资源(教育基地)和铜鼓文化品牌两大优势,进一步擦亮民族团结进步名片
将红色文化和铜鼓文化深度融入示范县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红色资源(教育基地)在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阵地作用,在各族群众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发挥铜鼓文化优势,常态化开展多层次多样化的各民族交往交流、团结联谊活动,创作红色民族文化精品——大型民族音乐剧《拔哥》,培育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使红色文化、民族文化成为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人心凝聚、团结奋进的强大精神纽带。
四、着力推进“十个一批”重点工作,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健全一批工作机制,形成全社会宣传教育常态化。认真履行民族工作主体责任,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内容,列为全县专项绩效考评内容,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两个纳入”工作落到实处,形成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教育的工作格局。
二是培育一批教育基地,提升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红色资源优势,加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建设力度。持续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巩固拓展“全国双拥模范县”内涵。对韦拔群纪念馆陈列展览进行提升改造,使韦拔群纪念馆陈列展览达到国家纪念馆一流水平。加大壮乡英雄文化园等教育基地设施维修力度,提升宣传功能。着力培育一批新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把拔群干部学院建设成为面向全国的革命传统教育和基本国情教育基地。与广西民族大学合作,在拔群干部学院设立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院东兰分院,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
三是实施一批建设项目,持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按照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统一部署,充分利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各类专项资金,继续加大农村水、电、路、教育、文化、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补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短板,进一步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四是发展一批特色产业,助力各族群众增产增收。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定“红绿相映”特色发展之路,依托红色学府——拔群干部学院资源优势,促进红色资源产业化、红色产业品牌化。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大力推进艾草、八角等中草药产业发展,实现民族医药产业发展新突破。巩固油茶、板栗、桑蚕、三乌鸡等传统产业,促进农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助力各族群众增产增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五是创建一批示范典型,推进“创建活动7+N”常态化。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乡(镇)、进村(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重点单位中,着力培育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典型。
六是打造一批特色村寨,实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新突破。进一步完善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三弄瑶族乡弄宁原生态瑶族铜鼓民俗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巩固提升特色村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功能。同时,着力打造具有民族特色村寨设计规划和民族特色文化底蕴的巴畴乡巴畴新城壮族特色村寨建设,将蚂拐文化、铜鼓文化等民族文化元素融入村寨风貌建设,推动村寨整体面貌提升,使民族特色村寨项目建设实现新的突破。
七是构建一批互嵌式社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按照“东拓西扩、一城三区”建设思路,加快完善东兰向阳新区建设,拓宽城区发展空间,优化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打造宜居宜业幸福家园,为脱贫攻坚移民安置小区各族搬迁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共建共享提供保障。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 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充分利用“壮族三月三”“壮族蚂拐节”“瑶族祝著节”等少数民族传统节庆及“七一”建党节、“国庆节”、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等重要节日、时间节点,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的各民族交往交流、团结联谊等活动。
八是创新一批宣传载体,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氛围。充分发挥党报党刊、广播电视及新媒体的作用,开设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栏、专题;制作播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专题宣传片,印制发放宣传资料;在县城区重点街道、县内高速公路出入口、主要交通干道、机关单位及人员密集活动场所(广场)制作固定宣传标语牌、宣传栏、宣传板报等。
九是化解一批民族领域风险隐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将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纳入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开展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做好网络舆情管控。通过“民事大家谈”“双语接访”“双语调处”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案事件,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十是表扬一批先进模范,树立民族团结进步标杆典型。围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比六争”活动,对在创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模范人物适时给予通报表扬,在全县上下形成人人学先进、个个讲团结的良好社会风尚。
五、“N”即强化系列工作要求,确保创建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一是加强模式创新,激发创建活力。二是加强资金投入,落实创建保障。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凝聚创建合力。四是加强工作调研,理顺创建思路。五是加强督促检查,提升创建实效。六是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创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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