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东兰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积极融入全县民族工作发展大局,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优势,凝聚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共创共建,多措并举,扎实推动全县和人大常委会机关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增强民族团结意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领会党的民族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把推动民族工作与依法履行人大职责相结合,把党的民族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穿于人大立法调研、法律法规执法检查、专项工作监督、代表视察等工作的全过程,加大学习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有关民族工作的法律法规及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充分利用好每周集中学习、党支部活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加强党的民族政策和做好民族工作知识理论的学习。通过人大代表专题培训、人大代表活动等,在人大代表中广泛开展宣讲活动,提高代表对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认识,引导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在促进全县民族团结、维护和谐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结合人大宣传工作,深入挖掘宣传各族人大代表履职事迹,树立民族团结进步典型,讲好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借助自治区、河池市人大专刊专报和“美丽东兰”微信公众号积极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
增强人大监督实效,推动各族群众全面发展。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决策部署,瞄准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制定监督工作重点,明确监督方向,细化目标任务,落实监督责任,加强督促落实,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落地见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专题调研,通过调研总结挖掘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发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创建工作献谋献策。密切与少数民族人大代表工作联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中的作用。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推选出的优秀分子,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在民族团结一家亲、民族团结结亲帮扶、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活动中做出了表率。增强意见建议办理实效,切实做好闭会期间代表服务工作,保障各族人大代表履行代表职务。
强化依法履职,发挥人大代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桥梁纽带。持续深入开展全县人大代表“混合编组、多级联动、履职为民”工作,扎实认真组织开展人大代表联络站活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履职活动中心和人大代表联络站的宣传站、民意窗、连心桥、监督岗、大课堂的“五大功能”作用。一是充分利用村级代表联络站,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知识理论进社区、进乡村宣传普及活动。二是加强代表法律知识的培训和教育,增强代表遵纪守法、履行好法律宣传员职责,保障各族人大代表依法管理地方国家事务。三是充分调动人大代表勇担使命,发挥少数民族代表熟悉当地情况,懂本地民族语言、体察本民族群众情感的优势,当好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维护民族团结的纽带,推进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遍地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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