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下午,贵港市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推进会。市委副书记、市长朱会东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韦彦主持会议并通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会议指出,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目标,是贵港市贯彻落实中央、全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部署要求的具体实践。自创建工作启动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协同推进,创建工作起步稳、势头好、成效足。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融入政治、经济、文化各项工作中统筹推进,进一步抓紧抓实抓好。要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完整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发展农业农村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农民增收。要大力实施民生项目,提高各族群众幸福感、获得感。要在全国、全区形成有影响力的品牌,并充分发挥品牌带动效应。教育部门要大力实施“红石榴培根铸魂工程”,着力打造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校园特色品牌。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大范围全领域的宣传活动,形成人人关注、人人支持、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宣教格局。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补齐创建短板弱项。坚持“一盘棋”思想,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落实和要素保障。
会议强调,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意义重大、使命光荣,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共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为加快贵港“两城”建设、广西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作出更大贡献,共同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贵港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上,各县(市区)、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民政局依次作发言。
市四家班子有关领导,市委办、市人大机关、市政府办、市政协机关有关领导,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党委统战部部长、民宗局局长及部分学校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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