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灵川县大圩镇坚持党建引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践行“铸牢‘石榴籽’精神,用心浇开团结花”的理念,积极把民族团结工作融入到党建工作中来,扎实做好大圩镇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画好民族团结同心圆。
坚持党建引领,筑牢民族团结进步的政治基础。建强组织,完善机制,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原动力”。大圩镇突出坚持加强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强基础固堡垒,筑牢民族团结组织基础。建立健全民族团结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人大主席分别任正副组长的民族团结工作领导小组,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镇党委年度工作计划中,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为民族团结示范点创建工作的开展在组织领导上提供了有力的保证。将组织生活会、民族团结工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内容作为考核评优、任用选拔的重要依据。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知识纳入到重要议事议程、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书记讲党课”学习中,坚定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
坚持阵地宣传,筑牢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注重教育,强化意识,筑牢民族团结文化宣传“友谊桥”。大圩镇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积极推动民族团结“进乡村”“进校园”“进景区”,建设同心文化广场、树立学校民族墙、打造红色旅游驿站等载体,强化阵地宣传。平日充分利用单位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标语,在人流密集地方悬挂横幅,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知识,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以“三月三”“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为契机,开展包粽子比赛、中秋祭月、唱彩调等传统特色文化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增强民族文化认同感。今年以来,大圩镇组织开展民族法治宣讲、民族团结文艺演出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主题活动共6场,悬挂民族团结宣传标语50余条,展出宣传展板5块,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坚持文化浸润,筑牢民族团结进步的文化基础。大圩镇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融入到乡村旅游发展中,积极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景区。大力挖掘、传承与弘扬古镇历史文化、民俗传统文化、非遗文化,将桂北民俗、非遗文化、自然风光和乡村旅游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激发文旅活力。东漓古村景区引入匠人和艺术家入驻,落户十余个非遗工坊和创意工作室,培养飞锤榨油、陶艺、扎染等民族手工技艺传承人。大圩镇东漓古村党支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设立党员先锋岗,向各族游客讲解桂北民俗文化,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景区开展非遗文化保护和传承的新媒体直播活动,网络点击浏览量达12.6万人次,收获18万人次的点赞。2022年,灵川县大圩漓水文化旅游度假区荣获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称号;东漓古村荣获2021年度“十大旅游休闲街区”“十大网红村落场馆打卡地”“广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等称号。
坚持法治保障,筑牢民族团结进步的社会基础。建立完善村(居)民小组基层自治规章制度,把民族团结、邻里和睦纳入村规民约,将党的民族政策及法律法规纳入镇党校培训课程。以“法治大篷车”为载体,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下沉社区村屯,开展民族法治大篷车送法进乡村活动,邀请专业律师为各族群众进行民族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利用圩日组织辅警开展民族政策宣传,组织各村(居)委党员义务志愿巡逻队在夜间开展民族团结知识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民族宗教政策的认识和了解,增强广大群众的民族团结共荣、和谐发展、平等法治观念,实现综治维稳与民族团结工作的同频共振,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良好氛围,构建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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