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象山区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以大统战工作格局为引领,不断创新和丰富创建工作内涵,推动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各族群众提升了幸福感、享受到获得感、增强了自豪感、强化了认同感,着力巩固拓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成果。
强化党建引领,聚力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新格局。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凝聚各方合力。象山区始终坚持将民族团结进步作为“一把手”工程,区四家班子同心同德、合力推动,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过程和各领域,铸牢辖区各族群众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求参与绩效考评的46个部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各单位要每年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专题研究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加强重点工作的研究规划、难点问题的统筹协调。二是坚持统字当头,下好民族团结进步“一盘棋”。充分发挥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纳入党委议事日程、纳入部门常规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纳入督查巡察、纳入财政预算,与日常工作同谋划、同部署,一体推动,全面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以创建动员会、现场会、座谈会、调研会等多种形式,传导压力,靠实责任,紧紧扭住基层党组织这个“牛鼻子”,把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城市管理、社会治理“三结合”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统筹起来,不断开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新局面。
加强文化浸润,全力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象山区将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内容,加强文化浸润。一是拓展宣传教育阵地。创新“融媒体+创建”宣传方式,强化民族团结文化引导。目前,象山区累计制作各类示范创建专题片、短视频、微视频60余条,新闻报刊电视媒体播发创建相关新闻、信息300余条,编发创建工作信息800余条,设置标语横幅400余条(幅),积极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活动。二是开展特色文化活动。街道、乡镇以及各职能部门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以及结合“壮族三月三”“开斋节”等节庆活动,采取召开专题讲座、印发宣传资料、开展宣讲、座谈慰问等形式,广泛开展壮族山歌擂台赛、民族趣味竞技赛、民族服饰大赛、民族团结书画展、群众百家宴、民间民俗百工展示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向各族群众、宗教界人士宣传宣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知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为各族群众的行动自觉。三是建立常态化机制。教育部门始终坚持民族团结教育“从娃娃抓起”的理念,辖区16所公办小学扎实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精神文明、公民道德、清廉象山等常态化建设中,巩固各民族群众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归属感。
提升治理效能,聚力维护各民族团结和谐大好局面。象山区通过加强矛盾排查化解、创新民族事务治理等方式压实责任,维护和谐局面。司法部门始终把民族团结和谐作为底线,按照“没有问题抓预防,潜在问题抓排查,发现问题抓疏导,出现问题抓调处”的原则,始终绷紧抓民族团结稳定这根弦。法检部门依法保障各民族同权,用法治精神、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示范区建设,坚持一视同仁、依法保障,使各族群众不分民族、信仰、性别、职业、地域,都依照宪法和法律平等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感受公平正义,从而真正树立对法治的信仰。各相关部门牢固树立重在平时、抓在平常的理念,结合本部门职能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严格区分矛盾性质,妥善进行处理,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统战、民宗加强协调联动,与公检法、信访、人社等部门定期开展民族团结稳定形势分析研判,从源头上预防和依法妥善处理、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认真办理各民族群众的来信、来访,推进网格化管理,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引导其积极融入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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