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芦村位于灵山县佛子镇西北面,距离县城3.8千米,村域面积4.8平方千米,全村下辖4个自然村,共5248人。近年来,大芦村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聚焦“五个家园”建设,以文化、旅游促进各民族群众之间交往交流交融,全村民族关系融洽,各民族群众和谐相处,谱写了民族团结绚丽华章。该村先后被授予“广西楹联第一村”“中华历史文化名城”等荣誉称号。
注重文旅融合,着力构筑共有精神家园。大芦村充分利用古宅、古树、古楹联“三古”资源,培养“红石榴”宣传队,向广大群众宣传修身、持家、创业、报国的中华传统美德,以文化融合激发乡村振兴发展新动能,助推各族群众在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更加团结统一。依托村文体中心、公共服务中心、农家书屋等文化设施,在春节、“三月三”、中秋节等节庆日,互邀各族群众参与书写楹联、文艺演出、跳岭头庆丰收等活动,让各族群众在文化活动中“相知共融”,“四个与共”共同体理念不断厚植各族群众心中。开展校地共建活动,组建大芦小学“石榴籽”文艺队,配合县教育局编排《古联春色》舞蹈节目,用优美的舞姿展现古楹联的魅力,不断激发青少年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热情。
聚焦产业兴村,建设共同富裕幸福家园。大芦村坚持“党建引领,弘扬传统,共谋发展”的思路,加强文旅企业的合作交流,创建以大芦古宅为基础的特色旅游产业,打造陈卓园精品示范村,以旅游促进各民族群众之间交往交流交融,年游客达10万多人,并辐射带动村内200余人就业创业,助推乡村振兴。以生态果园为支柱发展特色生态农业,目前全村种植柑橘300多亩、荔枝600多亩,逐步成为留守群众增收致富重要支柱。2023年,村集体经济达12万元以上,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打下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强化乡风文明,建设守望相助和谐家园。活用活动评比,推动全民参与,家风家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念相通,为激发村民参与民族团结活动的积极性,推进以传承、尊学、敬劳为基础的家风家训建设,大芦村通过举办“星级文明户”“双学双比”“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示范户等评比活动,引导广大群众不断树立家风文明新风尚。巧借“三月三”、荔枝文化旅游节等载体,举办楹联书法大赛,以大芦村现存的楹联作为内容,让各族游客与村内书法爱好者友好比拼,让游客在活动中感受大芦村“古韵灵山·传世楹联”文化之美的同时,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优化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康寿美丽家园。大芦村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通过组建志愿服务队伍,积极开展村庄绿化、美化、净化、亮化行动,进一步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依托丰厚的民族文化底蕴,在保留原有劳氏古建筑群历史风貌和充分融入特色民族文化的基础上,全面完善大芦村古建筑群周边的基础设施,先后完成了现代建筑外立面改造、村屯绿化和道路硬底化及排水沟建设,游客服务中心、道路、新门楼等配套设施建设、修缮古宅、修复楹联牌匾等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了集“文化、廉政、民族团结教育、旅游观光”为一体的“文旅融合示范村”,村容村貌明显改善,各族群众生活幸福指数不断提高。
提升基层治理,建设边疆稳定平安家园。大芦村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不断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构建起“支部带头、党员示范、群众参与”工作格局,结合“一约四会”,让群众切实参与到村民议事、道德评议、红白理事、禁毒禁赌的商议中,各族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发挥层级联动新效能,搭建“党建工作站+支部+村民小组”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的“三清单”工作机制,形成了群众反映、镇村干部调解、镇相关部门联合解决的层级联动机制,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把问题和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聚焦“积分制”管理机制,不断完善积分超市、积分制兑换的工作模式,围绕平安建设、环境整治、公益事业、移风易俗等方面,不断激发群众自主参与村级治理的热情,形成全民参与、共治共享新格局,引领乡村文明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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