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家民委关于印发〈民族贸易企业网点建设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4〕234号) 、《财政部关于拨付2015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财建〔2015〕227号)和《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民族贸易企业网点建设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有关事宜的通知》(民办发〔2015〕88号)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申请和各设区市民族、财政部门联合推荐,自治区民委、财政厅审核,初步确定广西恒拓医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12家民贸民品企业为广西2015年度民族贸易企业网点建设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贷款贴息企业(见附表1),南宁锦虹棉纺织有限责任公司等23家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为广西2015年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以奖代补”资金补助企业(见附表2)。现将企业名单及补助项目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15年10月10日至1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将意见反馈至自治区民委经济发展处(0771-5890196)、自治区财政厅商粮贸处(0771-5332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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