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巴马,人们就会想到“长寿之乡”,赞叹巴马的山山水水养人。但是巴马人长寿,除了有大自然恩赐的好山好水,还有为民族群众创造安定和谐环境的那些人、那些单位。巴马瑶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局(以下简称巴马县民族局)就是这样一个肩负着民族发展与稳定职责并恪尽职守的单位。
巴马瑶族自治县位于广西西北部,居住着瑶、壮、汉、仫佬、毛南等12个民族,总人口27.57万,其中少数民族占87.45%。全县现有百岁以上寿星82位,百岁寿星比例位居世界五大长寿乡之首,是全国唯一获得“世界长寿之乡”和“中国长寿之乡”的县份。巴马奇特的长寿现象、优美的自然风光和多姿多彩的民族文化,引起了世人的关注和向往,来此旅游观光和休闲养生度假的游客逐年增加,创造了广西旅游发展史上的“巴马现象”。巴马先后成功创建了全国旅游标准化省级示范县和广西优秀旅游县,被列入国家级旅游扶贫示范区、国家旅游局定点扶贫县、国家西部生态文明示范县、广西巴马盘阳河流域养生长寿健康产业发展中心县份、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核心区,获得“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中国县域旅游之星”等荣誉称号。
上述荣誉的获得,离不开巴马县民族局为当地民族工作所做的努力。近年来,巴马县民族局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强化责任,增强服务意识,积极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为促进全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紧抓民族工作主题,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巴马县民族局牢牢把握民族工作主题,突出抓好民族政策法规宣传,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力地促进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建设。一是创新开展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三个离不开”思想深入人心。采用板报展、文艺下乡、座谈会、民族知识专题讲座等形式在全县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激发全民学习民族政策的热情。二是在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农家旅游景点、文化广场和民族节庆活动场所等处设立民族团结公益广告牌和民族特色景观等,以新颖、活泼的形式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三是切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强化民族工作社会化,努力推进民族团结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形成了层层抓民族团结的强大合力。在创建活动中,巴马县民族局结合实际,创建了城东社区、民族中学、丰浩公司、东山小学、兰廷村等民族团结示范点,以点带面,逐步铺开。自治县县委、县政府将民族工作纳入“八村”建设在全县铺开,并纳入各级各部门的绩效考评,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有力推进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建设,全县形成了关心、支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建设的良好氛围,涌现出巴马镇政府、蓝美凤等一批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
用好用足政策,努力争取项目资金为少数民族服务
一是积极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解决好少数民族群众的实际困难。为了帮助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少数民族的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巴马县民族局组织力量深入边远少数民族村屯开展调研,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库,积极向上级民委争取资金,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好事。近三年来先后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00多万元,建成少数民族村屯饮水工程8个,新建硬化屯级路7条,建成三面光水利渠道2条,修建屯级文化活动中心1个,帮助2所学校维修校舍、购置教学设备,切实解决了部分少数民族群众饮水难、行路难、上学难等急需解决的问题。二是民贸民品生产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作取得新突破。组织开展服务民贸企业(由国家确定的民族贸易旗或县内的商业、供销、医药等经营性企业)活动,向企业宣传民贸优惠政策,积极做好沟通协调,召开民贸工作联席会,认定民贸企业共2批22家,先后落实民贸企业扶持贷款1115万元,贴息资金13.77万元,全县民贸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抓好教育和文体事业,促进民族事业全面发展
少数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蕴藏量大,祝著节便是巴马被列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保护项目。巴马县民族局紧紧抓住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展示活动,“搭车”进行民族团结宣传。一是指导办好瑶族祝著节庆祝活动,将祝著节办成了极富民族文化氛围的节庆活动。二是抓好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射弩,在东山小学开办瑶族文化传承班;在“射弩之村”文钱村举办了三届射弩运动会;抓好射弩训练,在全国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比赛中获传统混合团体赛三等奖。三是成立巴马瑶族自治县瑶学学会,常态化开展瑶族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调研。四是创新探寻民族文化传承新路子,建立东山小学、蓝家大院瑶族文化传承教育实验基地,在巴马之根长寿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挂牌成立巴马瑶族文化传承实验基地,为民族文化传承探索新路子。五是加强对少数民族学生的管理,督促财政部门下拨少数民族学生补助经费,配合教育部门抓好少数民族学生招生、经费补助、办学条件、师资配备和教学管理等工作。同时,做好特困少数民族学生的入学补助工作。三年来,共资助特困少数民族优秀学生44名,资助资金8.6万元,较好地解决了特困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入学困难的问题。
——力推医改工作取得实效,逐步实现“病有所医”。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6%,均超过自治区下达的指标。2013年,全市新农合参合率达98.96%,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达96%。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筹资标准政府补助提高到人均每年280元。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积极做好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工作,全市化解化债率达100%。
——加大申报项目及资金的力度,助推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2008年以来,紧紧抓住国家增投资、扩内需、保增长的机遇,认真研究中央投资的政策、投向和重点,组织和指导各县(市、区)、各部门认真筛选项目,抓紧落实申报条件,迅速组织上报,加强向上汇报衔接,全力争取上级项目资金。2008—2012年,共从上级发改委争取到项目资金98.04亿元。
坚持开发扶贫为重,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繁荣
——加快推进扶贫项目建设。扎实推进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石漠化综合治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等四大工程项目建设。2008年以来,四大工程项目分别获得中央和自治区资金5亿元、4.23亿元、3.25亿元和5.10亿元。通过扶贫项目的实施推动,少数民族地区贫困面不断缩小,贫困人口减少到2012年年底的140.53万,因病、因学返贫现象得到明显改善。
——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全力推进东巴凤和都安、大化大石山区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会战实施区域涉及都安、大化、巴马几个瑶族自治县,两次会战共计完成投资28.176亿元,建成十五大类87480多个项目。这些项目的实施,使县交通闭塞状况彻底改变,科教文卫设施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城乡居民饮水难问题全面解决,生态环境、投资环境不断改善。二是深入实施少数民族聚居村寨火灾隐患整改工程。这是河池市发改委2008年牵头实施的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河池市发改委结合实际,拟定了《河池市村寨防火改造工程大会战工作方案》,同时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和资金。2009年,市级示范工程建设试点南丹、天峨、都安和环江四个县(自治县)获得自治区补助资金120.61万元,市本级补助资金116.79万元。经过几年的努力,村寨的重大火灾发生率大幅下降,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的生活更加安全和谐。三是全力以赴抓好岩滩库区基础设施建设。为切实解决岩滩库区基础设施落后的问题,河池市发改委积极主动与上级部门沟通、衔接,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库区县的关系,多次陪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部门领导及专家深入岩滩库区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分析研究库区急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编制库区和移民安置区近期急需解决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方案,积极争取落实项目建设资金。2008年以来,共争取到775个上级项目和补助资金2.1亿元。通过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库区的基础设施条件,增强了民族团结。
——扶持人口较少民族的发展。2008年以来,河池市发改委不断推动全市人口较少民族的发展,积极做好项目策划和上级项目资金争取。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被列入广西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十一五”规划,从2006年起,每年通过发改委投入3000多万元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期间,共安排项目资金1.425亿元,项目涉及七大类448个项目。“十二五”时期,环江、罗城两个自治县又被列入国家新一轮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十二五”专项规划,从2011年起,中央和自治区每年安排近亿元资金对这两个自治县进行村庄整治、农村公路、乡镇和农村文化体育设施、小城镇建设、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等方面建设。扶持人口较少民族项目的实施,为改善河池市人口较少民族自治县的农村基础设施、村容村貌、生态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河池市发改委在河池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按照本市的特点,经过统筹全局,科学谋划,坚持经济建设为先,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的科学发展;坚持民生保障为要,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和谐;坚持开发扶贫为重,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繁荣,为河池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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