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以下简称行政政法科)承担着拟定北海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负责北海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指导、监督以及分管部门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等工作。近几年来,行政政法科在北海市财政局党组的领导下,坚定贯彻国家和自治区的各项民族政策,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理财用财的重点之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从市本级预算安排、争取上级支持等方面筹措资金,切实加大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投入,为北海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
积极学习与调研,增强做好财政支持民族工作的使命感
多年来,行政政法科始终把民族团结当作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摆在突出的位置。一是认真贯彻北海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暨少数民族文化工作会议精神,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组织科室人员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理论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学习纲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理论,正确理解党的民族政策,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历史观指导工作,正确认识民族与国家的关系、民族与民族的关系,不断增强干部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自觉性,为做好民族团结工作奠定牢固的思想基础。二是重视调研,解决民族团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对少数民族地区的财政扶贫落实情况、财政支持的项目、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等的调研中,认真考虑民族群众的利益和经济发展需要,将其作为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的基础与依据;坚持经常深入统战、民族宗教部门与基层,跟踪资金的使用情况,了解经费需求,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三是强化服务,提高效率。科室人员注重强化大局和全局意识,坚持依法理财、廉洁行政,端正服务态度,注重服务质量。在工作中,遇到群众不理解的情况时能做好思想工作,以政策感人、以道理服人,不断提高工作和服务质量。同时,加强基础工作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努力树立财政干部的良好形象。
为扶贫工作做好服务,为民族群众排忧解难
行政政法科积极协助本局和北海市扶贫办的扶贫工作,尤其是对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生产和对困难群众的扶贫工作做好资金及财政政策方面的服务。北海市新一轮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的贫困村有39个,涵盖了海城区、银海区、铁山港区和合浦县。2011年年末,39个贫困村总人数为12.93万人,其中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 年不变价)以下的贫困人口有2.27万。
为帮助贫困群众更快地走上致富道路,2011 年,北海市在贫困地区共投入扶贫资金1543 万元(不含贷款),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00 万元,地方配套及群众自筹143 万元,实施村屯道路、饮水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在贫困村推行产业扶贫,加强对贫困群众进行实用技术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行政政法科积极配合北海市的“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行动,对涉及行政的各项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经费预算,监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同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财务管理制度,为相关项目的实施提供政策与制度保障。
加强资金保障,支持民族团结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行政政法科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扎实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一是加强资金保障力度。将民族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北海市民族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资金保障。行政政法科每年安排预算时都主动深入统战和宗教部门进行调研,了解部门工作重点和资金需要,互相沟通、充分酝酿,切实把党的民族政策落到实处。2013年,安排民族工作经费88万元,主要用于召开宗教工作会议、宗教活动专项治理、依法取缔非法宗教活动和对宗教干部、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培训等,确保民族宗教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加大对民族特色产业的保护和扶持力度。优化财政收支结构,以做强民族工业为重点,统筹旅游产业扶持资金、企业技改资金、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等专项资金,采取补助、贴息和“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从政策和资金等方面对珍珠、贝雕、牛角雕等北海民族传统特色产业给予扶持,支持创建传统工艺培训基地和制定产业标准,支持开展“师带徒”技艺传承以及技艺创新,不断壮大民族传统工艺人才队伍,保护民族产业的发展。三是加大投入,加强对少数民族党员培训和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逐年加大对农村党员培训资金和干部教育培训资金的投入力度,确保每年对少数民族党员和干部的培训不低于1000人次。四是在加大本级投入的同时,积极联系上级财政部门,争取上级资金支持。2012—2013年,共争取上级民族发展资金140万元,解决了北海市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资金不足的问题。五是加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和国家民委共同制定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每年定期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切实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每一笔专款能发挥最大的效益。六是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积极落实相关资金,不断加大财政对教育、卫生、文化、社保等事业和社会综治维稳工作的投入,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几年来,北海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保障作用,着力解决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的敏感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加强民族工作、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民族地区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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