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芦瑶族乡位于桂林市荔浦县西北部,距荔浦县城27公里,总面积259平方公里。全乡辖8个村委会和1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约1.1万,其中瑶族人口约占40%,是1984年建制的荔浦县唯一的民族乡。
在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荔浦县蒲芦瑶族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蒲芦乡政府)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民族工作贯穿于全乡各项工作之中,推进了民族工作的跨越式发展。2011年,蒲芦乡政府荣获“桂林市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开展民族法规宣传,让民族团结深入人心
为了民族团结与和谐,蒲芦乡政府认真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民族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充分利用发放资料、村屯板报、街头广播等方式宣传民族工作,并在县级报纸、电视台开辟《瑶乡风采》专题栏目宣传瑶乡的新人新事新风尚。中央电视台第四套《走遍中国》栏目到蒲芦瑶族乡拍摄了瑶医专题片,瑶族传统医药文化得到了广泛宣传。同时,争取到荔浦县委、县政府专为瑶乡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意见》和《加快蒲芦瑶族乡发展的决定》两个重要文件,为蒲芦瑶族乡发展确立了政策依据,指明了方向。
开展“党在瑶民心中”活动,促全乡经济社会发展
几年来,蒲芦乡政府把民族工作作为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来抓,建立起一整套促进民族工作顺利开展的考评方案,在党员中开展“党在瑶民心中”主题关爱活动,每年为瑶族群众办实事不少于10件。利用好瑶乡籍创业人士为瑶乡服务的积极性,成立昌盛富兴公司、高科金属公司、扬翔饲料公司、普光天然气公司和山立混凝土公司等5家民族龙头企业,总投入达4.2亿元,安置800多名瑶族群众就业,赞助瑶乡各项建设资金100多万元,年上缴税收可达1000多万元;引资开发境内铜矿、水电;做大做强境内桂林天河瀑布AAA级旅游景区和民族文化风情生态农业观光旅游项目,带动山区第三产业的发展。
狠抓民族扶贫工作,改善少数民族民生状况
蒲芦乡政府以人为本,切实关心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三年来,全乡共投入9800万元,硬化道路36公里,完成人饮工程32个,架设高压电线17公里,新建教学楼舍5栋、卫生室9个,维修渠道12公里,改建村委会办公楼4座,创建下甲板屯等民族团结进步新农村示范屯4个,促进了各民族和睦相处。每年投入贫困村产业扶持资金70多万元,争取民营企业建立“公司+农户”生产基地6个,建成毛竹、八角、生姜、罗汉果、反季节蔬菜、柑橘、药材和生猪等八大品牌产业带,基本形成“一村一品”产业格局。蒲芦乡政府还实施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总投入4500万元,把160户600多名无田无地的“过山瑶”瑶族群众从生存条件恶劣的山区安置到条件好的村屯,彻底解决了贫困瑶族群众的生存问题,并使他们走上了致富的道路,全乡农民人均年收入突破4000元。
继承弘扬民族文化,提升瑶乡人文魅力
蒲芦乡政府注重继承和挖掘少数民族文化,争取项目资金200多万元,对纳兑屯民族特色村寨进行保护性维修。每年举行盘王节等文体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成立瑶族文化研究会,对瑶族文化进行收集和整理。投资500多万元新建民族文化广场和民族文化陈列馆。争取资金1200万元对集镇面貌进行改造:一是对集镇街道房屋进行瑶族风格立面装修、污水管网改造;二是修建集镇滨江防洪堤和绕集镇水泥路;三是装修乡政府办公大楼,突显瑶乡特色。
贯彻“民族团结,共同繁荣”,瑶乡走向繁荣昌盛
蒲芦乡政府对民族团结、稳定工作常抓不懈,注重培养和选招少数民族干部,多渠道安置少数民族退伍军人,建立汉、壮族富裕农户帮带贫困瑶族户的民族团结结对帮扶示范户30对。充分发挥民族团结示范村屯的带头作用,促进村屯和谐稳定。每村成立民族工作协调小组,把民族纠纷解决在萌芽之中。每年评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3个、先进个人10名。明确把稳定工作作为考核村干部业绩的主要内容之一。把民族工作写进村规民约,杜绝了民族纠纷,创造了从1984年成立瑶族乡以来无人上访、无民族纠纷事件发生的记录。
蒲芦瑶族乡依托山区,立足于用好现有资源,努力拓宽农民增收的路子,使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全乡现有毛竹8000多亩,为了使毛竹能更快走上产业化的道路,乡里又推出一个新举措,引进了一个竹制品厂,采用“公司+农户+基地”的模式,形成产、供、销一条龙服务,让毛竹出口转内销,竹农足不出户就可以把毛竹稳稳当当地卖出去,在家里收钱。同时,竹制品厂还负责培训竹农,进行毛竹低产林改造,让竹农增加收入;收购竹农修山砍下的坏竹、虫竹、断头竹和小竹,让竹农变废为宝,增加竹农收入。
蒲芦乡政府立足瑶乡,以人为本,以瑶族同胞的利益为重,以国家的民族政策为依据,带领瑶乡人民“靠山吃山”,走出了一条脱贫致富之路,走出了一条民族团结进步和谐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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