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至30日,灌阳县在全县集中开展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进一步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为主题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制订了实施方案。
一是加强对宣传月活动的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二是深入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干部群众深入学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等。三是大力宣传该县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和建设清洁乡村、美丽广西、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帮助少数民族脱贫济困等工作取得的新成就。四是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的宣传教育活动,以“身边人、身边事”影响和带动广大干部群众。五是进一步加强和密切与少数民族群众的血肉联系。要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与办好事、办实事结合起来,深入到民族乡村、社区,深入到少数民族群众当中去,积极组织发动各种形式的帮扶活动。六是抓好壮族“三月三”各项活动。七是认真研究总结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的做法和经验。
(灌阳县民族局 盘顺喜 刘 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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