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南宁市委、市人民政府在良庆区坛板坡隆重举行2015年民族团结宣传月启动仪式。南宁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自治区民委政法处领导、南宁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南宁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中心及社区“民族之家”代表、少数民族各界人士代表等参加了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与会领导向全市12个县区综合示范村“民族之家”赠送民族团结主题图书;举办了“民族团结·中共梦·壮乡情”摄影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宣传板报展示;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等。
根据自治区统一部署,南宁市将于4月1日至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5年民族团结宣传月。为确保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的顺利开展,南宁市成立有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2015年民族推进进步宣传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各项活动开展。在宣传月活动期间,将充分利用“壮族三月三”民族传统节日集中开展户外宣传和媒体宣传;开展一次“民族团结心连心”活动,组织瑶族乡少数民族群众代表到城市参观考察,组织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参与城市管理;举办一期全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法制培训班,举办民族文艺汇演、民族团结知识竞赛、民族区域自治法宣传社区行、民族团结教育进校园、学术研讨会等一系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南宁市民委 农 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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