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机关各处室、服务中心:
经委党组研究决定:
任翚永红同志为自治区民委办公室主任,免去其自治区民委监督检查处处长职务;
任覃汉华同志为自治区民委经济发展处处长,免去其自治区民委社会发展处处长职务;
任韦德全同志为自治区民委经济发展处调研员,免去其自治区民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处长职务;
任黄良同志为自治区民委经济发展处副处长,免去其自治区民委监督检查处副处长职务;
任谢万春同志为自治区民委人事处副处长,免去其自治区民委社会发展处副处长职务;
任韦尚雄同志为自治区民委政策法制处主任科员,免去其自治区民委经济发展处主任科员职务;
任黄伟勇同志为自治区民委社会发展处主任科员,免去其自治区民委办公室主任科员职务;
任向丽娟同志为自治区民委社会发展处主任科员,免去其自治区民委办公室主任科员职务。
任唐卓同志为自治区民委监督检查处主任科员,免去其自治区民委社会发展处主任科员职务;
任宋文同志为自治区民委办公室主任科员,免去其自治区民委监督检查处主任科员职务;
任施儒同志为自治区民委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免去其自治区民委人事处副主任科员职务;
任邓诗源同志为自治区民委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免去其自治区民委经济发展处副主任科员职务;
任韦安娜同志为自治区民委监督检查处副主任科员,免去其自治区民委社会发展处副主任科员职务;
任王珊同志为自治区民委经济发展处副主任科员,免去其自治区民委办公室副主任科员职务。
自治区民委
201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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