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委关于明确黄毅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桂族干〔2015〕17号
机关各处室:
经党组研究决定:
明确黄毅同志(转业前定广西总队直属支队后勤财务股股长,副营职)为自治区民委人事处副主任科员;
明确黄宪同志(转业前定41集团军防化学兵22团教导队教员,正连职)为自治区民委政策法制处科员。
自治区民委
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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