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委关于借调黄伟锋、农舒然等2位同志到委机关协助工作的通知
桂族发〔2016〕89号
广西民族出版社: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借调你社黄伟锋、农舒然等2位同志到委机关协助开展广西民族语文印刷厂改制工作,借调时间1年,若工作需要可延长,但借用时间总共不超过2年。借调期间,由委机关相应处室分别负责对2位同志的日常管理。请通知黄伟锋、农舒然同志于2016年5月4日到自治区民委人事处报到。
自治区民委
201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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